
二零二五年七月十四日 - 離開父母 - 常年期第十五周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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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經 : 我們要對付以色列,免得他們繁盛起來。
福音 : 我來不是為帶平安,而是帶刀劍。
讀經
恭讀出谷紀 1:8-14,22
有位不認識若瑟的新王興起統治埃及。他對自己的人民說:「看,以色列子民比我們又多又強。來,我們要用智謀對付他們,免得他們繁盛起來,一遇戰爭,就去與我們的敵人聯合,攻擊我們,然後離開此地。」於是派督工管制他們,以苦役壓迫他們,叫他們給法郎建築丕通和辣默色斯兩座貯貨城。但是越壓迫他們,他們越增多和繁殖,以至埃及人都怕以色列子民。於是埃及人更嚴厲地強迫以色列子民做苦工,強迫他們作和泥做磚的苦工,田間的一切勞工,以及種種苦工,使他們的生活十分痛苦。
法郎於是訓令他的全體人民說:「凡希伯來人所生的男孩,你們應把他丟在尼羅河裏;凡是女孩,留她活著!」 —上主的話。
答唱詠 聖詠124篇 1-3,4-6,7-8
若不是上主保佑我們,唯願以色列子民再說:若不是上主保佑我們,當世人起來攻擊我們,並向我們發洩怒火時,必會活活將我們吞食。
世人的攻擊就像淹沒我們的水禍,流過我們頸項的洪波;又像洶湧澎湃的狂浪,早已將我們淹沒滅亡。請讚美上主,他沒有將我們拋棄,使我們成為他們爪牙的獵物。
我們像掙脫獵人羅網的小鳥,羅網被扯破了,我們自然逃掉。我們的救助是仰賴上主的名,上天和下地都是由他所造成。
福音
恭讀聖瑪竇福音 10:34-11:1
那時候,耶穌對他的門徒說:「你們不要以為我來,是為把平安帶到地上;我來不是為帶平安,而是帶刀劍,因為我來,是為叫人脫離自己的父親,女兒脫離自己的母親,兒媳脫離自己的婆母;所以,人的仇敵,就是自己的家人。誰愛父親或母親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;誰愛兒子或女兒超過我,不配是我的。誰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我,不配是我的。誰獲得自己的性命,必要喪失性命;誰為我的緣故,喪失了自己的性命,必要獲得性命。誰接納你們,就是接納我;誰接納我,就是接納那派遣我來的。誰接納一位先知,因他是先知,將領受先知的賞報;誰接納一位義人,因他是義人,將領受義人的賞報。誰若只給這些小子中的一個,一杯涼水喝,因他是門徒,我實在告訴你們:他決失不了他的賞報。」
耶穌囑咐完了他的十二門徒,就從那裏去了,為在他們的城裏施教宣講。」 —上主的福音。
聖言反省 (樂仁出版社提供):
耶穌用非常嚴苛的語氣,要求門徒們做出選擇,追隨基督與人最基本最重要的方面,比如家庭和自己的生命,進行比較。從優先性來說,任何一個人,一件事情都不應該放在天主的前面。耶穌的話不是要我們成為一個無情無義、缺乏感恩之心的人,而是要我們首先建立與天主的親密關係,在這份關係中建立與他人的關係。那將是一個正確的、潔淨的、利人利己的關係。愛天主和尋求靈魂的永久之所,是人被創造最重要的意義。耶穌不僅給門徒們講述所放棄的事情,也表明跟隨祂所得的賞報必定是豐厚的。